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新区时政

新区2018年残疾人个体户保险补贴工作启动

来源: 点击:时间:2018-3-21 10:23:30

本网讯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区残联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本市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经营的残疾人个体户给予保险补贴。

据悉,今年残疾人可以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申报,且无需再提供收入证明,简化了申请程序,让残疾人少跑腿多办事,真正减轻残疾人个体创业负担,提高其创业就业积极性。

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个体户保险补贴,涉及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可以解除残疾人养老和医疗的后顾之忧,新区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经营的本区户籍残疾人个体户,按最低投保基数给予全额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于每年3月份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残联申请。

由于残疾人个体户社会保险补贴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延误、遗漏的补贴对象不再补办,区残联要求各镇街(管区)残联务必将补贴政策做好宣传,把好事办好、办实。业务咨询电话8617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