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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民生

西海岸新区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委托代理费纠纷

来源: 点击:时间:2018-4-10 9:57:22

本网讯 2018年3月20日,投诉人辛某到西海岸新区司法局投诉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涉嫌收取代理费未开具发票,因解除委托,现要求青衡律师事务所退还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接到投诉后,新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查,2017年11月7日,辛某与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所朱律师代理其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的诉讼事务,并分三次共计支付了5万元的费用。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朱律师于2018年2月25日因病去世,朱律师去世后,辛某提出要终止该委托代理合同,并要求山东青衡律师所退还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该所主任韩律师表示不同意。据调查,朱律师分三次收取了共5万元的费用,均手写了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换发票,等结案以后再开具发票。因此,司法局认定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不存在收费不开发票行为。

调查清楚后,司法局将调查情况告知投诉人辛某,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并告知如果协商不成功,在双方都信任司法行政机关的前提下,可以让司法行政机关调解此事。3月30日,辛某再次来到司法局,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出面调解此事。

4月2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司法局,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主持调解该纠纷。工作人员首先分析了事情的始末,针对双方的矛盾点宣讲了相关规定,然后按照《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将双方争议的代理费金额固定在15000元范围内,对此,双方均表示同意。达成这个共识后,接下来的调解在轻松的气氛下进行。最终,在司法局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一致,签署退款协议,并当场退还了代理费35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工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