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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民生

新区畜牧兽医局规范清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来源: 点击:时间:2018-5-25 10:11:26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事后监督管理工作,青岛西海岸新区畜牧兽医局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近日,对全区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小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清理工作。

根据持证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各动监站组织人员逐一逐项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尤其是未建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的企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时,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有关规定,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又符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督促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完善有关防疫制度、设施设备等条件。达到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尽快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已对符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下达办理通知书。

下一步,新区畜牧兽医局将继续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养殖户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的认识和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的意识,保障新区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