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存滨海大道以南岸线整理工程护岸部分的通告
来源: 点击:次时间:2018-6-4 10:38:15
根据《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违法填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函》(鲁海渔函〔2018〕160号)和《青岛市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自即日起,对滨海大道以南岸线整理工程护岸部分(岔河入海口以西、窝洛子河入海口以东)予以封存。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根据《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违法填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函》(鲁海渔函〔2018〕160号)和《青岛市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自即日起,对滨海大道以南岸线整理工程护岸部分(岔河入海口以西、窝洛子河入海口以东)予以封存。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