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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民生

灵山卫街道举办“社会治理没有旁观者”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 点击:时间:2018-6-20 13:54:20

本网讯  近日,灵山卫街道办社会治理办公室组织网格员会同街道经济运行办公室在灵山卫大集举办“社会治理没有旁观者”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专职网格员认真听取了居民的需求,还通过派发宣传单页、播放录音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常见手法和伎俩等内容,呼吁居民远离非法集资、理性投资,并提醒居民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政府部门举报。

非法集资常见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

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