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三大招”规范人民调解卷宗
来源: 点击:次时间:2018-7-16 11:03:52
本网讯 一是分级组织培训。区司法局对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编印《人民调解常用文件汇编》,收录示范卷宗并详细说明卷宗制作要求,供各级调解员学习;各司法所每年对辖区内管区、村(居)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或轮训,确保每名调解员至少参加1次业务配训,熟练掌握卷宗制作标准。
二是集中审核评价。各司法所负责初步审核所在镇(街)及下属村(居)调委会调解案件卷宗,定期上报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科审核。调解科统一对全区卷宗规范制作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对各调委会卷宗制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全区各调委会以高标准制作调解卷宗。
三是展评优秀卷宗。区司法局调解科根据集中审核结果挑选出优秀调解卷宗,组织进行优秀卷宗展评活动,邀请各调委会对卷宗进行学习观摩和讨论,激励各调委会在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的基础上做精、做细,进一步提高卷宗优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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