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零工当心无证黑中介

“海信公司招聘大量临时工,待遇从优”“大型会所急招代驾,薪酬丰厚”……随着大学开学,新区街头巷尾和招聘网站上再次出现了不少招聘广告,辛安街道港头陈社区也已成为黑中介横行的主要地带,不少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和毕业生等求职者屡屡被坑。
针对此难题,日前,新区成立专项整治小组,联合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所属街道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2018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行骗、诈骗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为。同时,为防止其死灰复燃,此次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力图将黑中介彻底“打死”。
◆现状黑中介难以根除
近日,记者跟随劳动监察大队一起来到港头陈社区,眼前的这幕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这么隐蔽又庞大的中介区,近年来已很少见了。密密麻麻的中介小屋、赫然醒目的招聘信息、部分店铺听闻有监察就关门的速度……着实让记者为求职者捏了一把汗。
“由于这里附近大型企业集中,交通便利,房租便宜,所以有很多外来人员在此聚集。”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丰告诉记者,在这个自发形成的市场中,看似正规的店面,多数没有职业介绍许可,一证多用属于常见现象,更有甚者,不仅没有经营许可证,连门头都没有,直接在街头发单子,或用车子拉人,手法很隐蔽。
因此,这些年来,黑中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虽常年打击,处罚了很多家,但打了又来,难以根除。经过多年和“黑中介”的战斗经历,王丰向记者透露,目前,这些“黑中介”多数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预收学生一定的押金、车费,由于收取的数额只是一百几十元,金额不大,打工挣钱心切的学生大多不会起疑心;再则有些学生虽然在读大学,可相关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劳务纠纷更不知道如何维权,明知道上当受骗,不少学生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钱买个教训的想法不与其争辩,最后不了了之,结果都让“黑中介”愈加有恃无恐。
◆严打有人规范有人拒改
为彻底铲除黑中介,整治小组经过前期详细的调研摸底,制定出一套完整方案。
“本次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相结合,派出12个检查组,执法人员40余名,对江山路劳务市场、武夷山市场、蜊叉泊、港头陈等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执法检查。”王丰告诉记者,对职业介绍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扣押“雇工”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非法向其收取财物等违法行为的,进行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许可;对用人单位非法招工或拖欠报酬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3个工作日内);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有人规范了用工,也有人拒不改正。位于港头陈社区的合众劳务,因其未备案已下发过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却未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当日上午,监察人员再次进入该机构检查时,店内员工也“跑路”,店内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其他相关证件,监察人员取缔店内招聘信息牌匾后电话致电店内名片电话,员工解释证件都在老板那里,自己身边没有。最后,检查人员要求员工立即回来关门停业,并要求尽快办理证书再开业后才离开。
据统计,当日在港头陈共检查中介机构41户,现场取缔24户,其余部分机构进入监察程序。
◆提醒选择正规求职渠道
“下一步,各监察小组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求职者权益不受伤害。”王丰说,“在新区人社局就业中心,每天都有大量的就业信息滚动,智慧人社APP上也有招聘信息,希望求职者从源头出发,保护自身的权益。”
最后,工作人员提醒求职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被街头小广告或网络招聘的高薪资、高福利等所迷惑。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求职者还没进公司就要收取体检、照相等各种费用的都是骗人的,要时刻警惕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找工作时,要学会辨识职介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从事职介工作。(张静)
■答疑解惑:
市民李先生:只要被欠了钱,是不是都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讨要?
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庆利: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讨要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者”不是广义的劳动者,而是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如果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则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在此需要提醒:被投诉用人单位须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用人单位,如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如家庭保姆、家庭钟点工与家庭雇主之间的劳务纠纷,已经达到离退休年龄的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因承包、租赁等引起的劳务纠纷,以及因自然人之间雇佣关系产生的纠纷等等,当事人可依法以民事雇佣关系等事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市民林女士:我工作已经半年了,到现在单位也不给我们签订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们应该怎么办?
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庆利: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林女士现在就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予以立案调查,一经查实,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会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案件;如果企业不配合调查或拒不履行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意见,我们会进一步采取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市民王先生:我在一家尚不算太小的民营私企工作,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可是周六上班既没能在年度内集中调休也没有给补发加班工资,这算不算违法?我们该如何维权,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庆利:关于加班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显然,该单位在周六安排职工加班,没有调休和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职工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
本报记者:如果劳动者遇到刚才您提到的那些侵权行为,应该怎样或者到哪里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庆利:新区受理劳动维权的政策咨询室电话是86164585:劳动监察咨询电话是86116363;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86162125;地址是新区水灵山路59号7号楼102房间。(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