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解除老人后顾之忧
来源: 点击:次时间:2019/4/2 10:18:06
本网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啦,帮了大忙了。”老人紧紧握着公证员的手,感激不已。
王某与张某夫妻二人结婚后未生育子女,也没有收养孩子,两人的晚年生活一直由张某的侄女小张照料,王某去世后,张某因病卧床不起已近三年,小张一直照顾着张某,为此,张某很是过意不去,表示想把自己在宝山镇某村的四间房屋待去世后送给小张,但又怕其他人阻碍小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公证员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认为遗嘱公证或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比较符合当前的需要,但考虑到张某的具体情况,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比较适当,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可以在协议在中明确约定,小张必须在张某的有生之年对张某进行使张某满意的赡养,才能在张某去世后获得其遗产,这样办理可以使张某安心,让张某安享晚年。
在征求了张某和小张的意见后,公证员为其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公证处周到细致的服务让张某和小张感激不已,公证处将继续坚持服务群众的理念,推动公证业务进一步便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