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去海边捞海货 男子被记24分
来源: 点击:次时间:2019/7/3 10:27:07
本网讯 2019年6月24日18时许,青岛开发区交警四中队执勤民警在红柳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看到警车后行驶异常,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并不时地散发出酒味,民警遂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8.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张某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两瓶啤酒,因为心情不错就驾驶摩托车去海边捞点海货,没想到在返回途中被交警查到。
后经调查发现,张某未取得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最终,张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1400元、记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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