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
本网讯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印发《青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在全区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结合新区实际,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的职责、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行政应诉机构与人民法院联系制度、统计报告制度以及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内容,新区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要求。
一、加强学习,从思想上和业务上提高认识。通过“办公室学法日”活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义、范围、基本要求等内容,从思想上和业务上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
二、高度重视,指导做好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发送的司法建议书,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或开庭审理前,指导、督促各单位法制机构和办案机构及时做好案情分析和应诉材料准备工作,并对答辩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出台制度,从行动上加强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各类案件出庭应诉的机关负责人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行政应诉工作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全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青岛市地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中,新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7.5%,位居青岛市第一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的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将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