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全面推进人才发展工作
本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化进程中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按照“五个过硬”总体要求,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紧扣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三个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法学宣传、人民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的,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有干劲、有激情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
一、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增长
一是用足用好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司法行政干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司法协理员。同时每个镇街配备1-2名工作人员,解决司法所人少事多的问题。二是鼓励扶持律所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大所、强所为核心,专业所、特色所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同时新区律师业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目前已介入到金融及资本市场、国际商务、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税收能源和自然资源等各大领域,在一些重大项目和高端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三是不断加强调解人才引进工作。为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区司法局选聘了一批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内在活力,提升应对挑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重防范,促提升,出实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司法行政队伍。我局成立了综合执法督查大队,赋予其开展作风督查的职责,将督查结果直接与考核结果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纪律学习,通过举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知识竞赛测试,督促党员干部加深对党规党纪的理解,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学法懂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严格落实机关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并在全系统进行书面通报。在严格监督管理中,提高干部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在干事创业中锻炼队伍、振奋精神、增强信心。
三、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政治建党、组织建所、思想重教、作风重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着力提升人才提高政治素质。在法律工作者党员队伍中树典型、推示范,积极推荐优秀法律工作者党员参与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宣传典型事迹。今年,提报23名法律工作者参加区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评选;组织申报2017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公证处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行业拔尖人才1人,优秀青年人才2人,1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1人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先后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人民调解员培训、涉外律师业务培训,邀请省司法厅领导、山东政法学院教授、退休的审判长以及涉外法事专家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授课,增强专业知识储备能力。
四、打造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队伍
一是带出一支响当当的公证员队伍。以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为突破口,提高公证员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水平,以开展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规范公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办理公证业务服务流程》、执业公证员和助理公证员彩照、名单、座牌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努力打造有品牌影响力的精品公证处。二是培育了一支智囊性的法律顾问队伍。近年来,新区各级政府相继聘请了法律顾问,相应机制不断完善,在推动法治新区的建设进程中,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参谋、助手和智囊作用;根据新区发展需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100名优秀律师组建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律师援助团,免费为群众提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畅通了“民告官”渠道,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并为全区1221个村居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组建了有影响力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按照“单位推荐、自愿报名”原则,组建机关普法志愿者队伍。经过推荐、筛选,选定一批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从事法律工作、热情法治宣传的人员担任普法志愿者。在普法志愿者队伍中,既有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经验丰富的法工作者,也有活跃在基层的法治文艺工作者、村居、社区干部,为普法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