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市诚信企业”申报工作开始了!
为全面推进“诚信青岛”建设,按照“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青岛市商业联合会在多年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8年度争创诚信企业活动。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企业条件和范围
1 全区各种经济成分、各种经营方式、经营各种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供货企业、服务企业和零售企业。
2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在社会、公众、金融、经济往来、劳动管理诚信度等方面无失信违法行为的企业。
3 企业有诚信工作机构和人员,对诚信建设工作考核、档案资料的管理有制度保证。诚信工作的各项原始记录资料有据,提交的材料和数据真实。
二 参评企业申报的资料
1 《青岛市诚信企业申报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检记录(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生产)许可证及上述各项检查记录(复印件)
4 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
5 企业诚信自律标准自查情况
6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以上提报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申报表和相关文件,进入青岛市商业联合会(www.qdsy.org.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 申报及评选程序
1 宣传发动和企业申报阶段。申报企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新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初审推荐阶段。2018年5月15日前,新区商务局组成初审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真实进行审核,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向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参评企业名单,并提报相关资料。
3 评审阶段。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认定。
4 公示阶段。2018年10月中下旬,通过本市主流媒体或青岛市商业联合会网站对评审通过的诚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市民的意见。
5 表彰授牌阶段。2018年11月上旬,对公示无异议的诚信企业,有诚信企业评委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向社会公告。市商业联合会对评为诚信企业的单位给予会员待遇。
6 推荐参加全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阶段。2018年11月下旬,从获得“青岛市诚信企业”称号(含往年获得者)的企业中,向(全国)商业信用中心推荐参加全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名单。
四 诚信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1 诚信企业”有效期三年,期满后,企业须按程序重新申报。
2 诚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如出现信用缺失行为,不论情节重微,应及时书面报告新区商务局和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办公室。
3 凡瞒报、谎报信用缺失记录的企业,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限期整顿、撤销“诚信企业”称号(摘牌)的处罚。
4 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评委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对申报或已评为诚信企业的信用度和满意率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审或评价相关企业的重要依据。
参加2018年度“青岛市诚信企业”评审的企业和到期需要重新申报的企业,需填报《青岛市诚信企业申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西海岸新区商务局整规办(长江中路东区行政机关办公中心340室)。
联系人:薛久兴
联系电话:85162703;1358938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