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名困难群众领医保补助金
来源: 点击:次时间:2018-4-12 9:01:02
日前,新区民政局为缴纳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的1018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186913.5元补助金。其中,为328名低保对象发放补助金81796元,为558名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发放补助金72357.5元,为132名城市扶贫家庭成员发放补助金32760元。“2017年9月,我们积极对接人社部门,开通了全区低保家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端口,为全区15495名低保对象代缴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新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没有代缴成功但属于补助对象的困难群众,实行先缴费后补助的办法,在本月将补助金拨付到镇(街道),再由镇(街道)发放到相关困难群众手中。
记者了解到,自新区实行困难居民医保缴纳补助制度以来,区财政对参保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参保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补助,对参保城市扶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缴纳医疗保险后,困难群众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医疗保险报销后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将分别按照90%、85%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15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冯煜桢 董晓慧 陈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