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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民生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处罚

来源: 点击:时间:2019-2-13 10:01:34

“这条道路属于禁止燃放区域,不能燃放鞭炮。”春节过后,黄岛警方深入多条城区道路,对辖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记者跟随采访发现,“禁燃令”成效初显,大街小巷的鞭炮纸屑少了许多,但仍存在顶风燃放的现象。针对违规燃放行为,黄岛公安民警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在此地燃放鞭炮是违法的,应处200元罚款。”2月12日上午10时许,隐珠派出所民警巡查到珠山南路时,发现市民郭某正在店门口燃放礼炮和鞭炮,依照规定对郭某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春节过后,黄岛公安分局加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民警安排专门警力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并向市民广泛宣传,对燃放鞭炮的市民及时予以制止并处罚。“在2月11日到2月18日期间,我们都将开展宣传执法行动。”黄岛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上百名警力专门对违规燃放鞭炮行为进行巡查劝导。

黄岛警方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只有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在限放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黄岛警方将依规严肃查处。  (李玉华 齐林新)